12.4 通信


12.4.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内至少应设置1台直通外线的电话。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话。
12.4.2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防范系统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》GB 50348、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》GB 50395和《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》GB 50396的有关规定外,尚应在无人值守的场所安装入侵探测器和声光报警器。
12.4.3 三级及以上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置安防中心控制室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   1 视频安防监控、入侵报警(紧急报警)、出入口控制、电子巡查系统的控制,显示设备均应设置在独立的安防中心控制室,并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、记录和打印;
    2 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,并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;
    3 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,并应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,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、日期、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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